▲高雄地院,高雄地檢署。(圖/翻攝自Google Maps)
記者莊智勝/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年僅2歲9個月的男童,103年7月因洗符水澡撞傷頭部,父母雖緊急帶他前往醫院就診,但事後卻未依遵照醫囑使用彈性繃帶,且疑又在不明確的時間、地點不慎讓男童頭部受到二次撞擊,最後造成其硬腦膜出血死亡。檢警調查後,依過失致死罪將男童父母起訴;但高雄地院審理後案情卻出現逆轉,法官認為並未有積極事證可以證明男童父母有照顧疏失,因此判決2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內容指出,該名男童在103年6月經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判定為發展遲緩,且後又因病毒感染導致其下肢無力、容易跌倒。該年7月14日凌晨,男童因洗符水澡撞傷頭部,父母為此帶他前往長庚醫院就診,確診為「左側頂骨骨折,合併腱帽膜下出血及血腫」。
男童經治療多日出院後,醫師還叮囑,其頭部應以彈性繃帶加壓2星期,確保頭部血腫不再擴大;但事後男童父母卻未依照指示使用彈性繃帶,且疑又在不明確的時間、地點因照護不周導致男童再次跌倒、撞傷頭部,致使硬腦膜下腔出血,最後於該年7月29日因出血性休克不治身亡,父母因此遭到檢方起訴。
高雄地院法官審理時發現,男童前往長庚醫院就醫前2天,阿公、阿嬤曾到家中探視孫子,堅持將他帶往宮廟收驚,並在住持(已歿)的要求下泡符水澡,但過程中男童掙扎,頭部不慎猛力撞上一旁木桶提把,因此腫了一大塊,父母才帶他前往醫院就診;原本男童出院後並未有異狀,豈料10天後卻突然奄奄一息,經送醫搶救後仍然宣告不治。
另一方面,針對是否一定要使用彈性繃帶一事,長庚醫院也回函給合議庭,臨床上在頭皮血腫區域做適當的加壓固定,確實有助於防止血腫擴大或移動,但此並非是目前治療的準則,科學上亦難證實、要求彈性繃帶需要給多長時間加壓,故不認為與男童之死有直接關聯。法官審酌後,認為檢方無法舉出男童父母疏於照料、導致過失致死的積極事證,因此判處2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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