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九遭援交妹指控性侵,妻子氣炸離婚,他怒向援交妹求償70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戴若涵/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工程師阿九(化名)2016年與一名援交妹小乃(化名)談好以2000元的價格進行交易,事後卻遭指控性侵,妻子得知後氣得離婚。阿九獲判無罪後,怒指小乃誣告,向她求償700萬元。高等法院審理後,判小乃免賠定讞。
判決書指出,阿九指控,他2016年間透過網路認識小乃,2人坦妥以2000元的價格進行性交易,雙方摩鐵激戰過後,小乃卻向檢察機關誣指他自稱警察,違背她的意願性交,他上訴至二審後,獲判無罪。
阿九認為,因為此案他的名譽、在社會上的評價都已受到負面影響,就連老婆就憤而求去。他指控小乃誣告,向她求償工作損失、離婚損害、增加生活支出、名譽權損害、離婚精神賠償共計700萬元。
刑事部分,檢方認為誣告證據不足,不起訴小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阿九求償沒有依據,將他的訴訟駁回。阿九不服判決結果決定上訴,退一步要求小乃賠償60萬元,但高等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認為,小乃與阿九案發前並不認識,也沒有仇怨,小乃沒有誣告的動機,將阿九的上訴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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