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澤西州發生開車傳簡訊導致無辜路人死亡的悲劇。(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錢玉紘/綜合報導
美國紐澤西州一名婦人日前邊開車邊傳簡訊,結果意外撞死一名台灣籍女子,該案當地時間於22開庭,陪審團最終裁決其致死罪名成立,最高將面臨10年有期徒刑。這也是紐澤西州自2012年「傳簡訊開車」列為與酒駕同罪以來,第一件依此法裁決案例,喚起大眾關注。
這起車禍發生在基恩斯堡(Keansburg),2016年9月28日早上8點多,50歲的女子曼索內特(Alexandra Mansonet)開著黑色賓士出門上班,離家沒多久後行經路口,一個不注意追撞上一輛豐田牌可樂娜轎車(Toyota Corolla),導致豐田車再撞飛39歲的行人王玉文(Yuwen Wang,音譯)。
王玉文雖然立即被送醫治療,仍於同年10月3日於醫院過世。據了解,王玉文來自台灣,在紐澤西一家香水公司擔任研究員,才剛剛在當地取得博士學位。
檢察官指出,當時路口已經紅燈,被追撞的豐田車停下來等待,卻被曼索內特的車子撞到,導致意外發生。她在法庭上辯稱,當時是在低頭找除霧器的開關,但調查顯示,曼索內特是因為收到了一封朋友的簡訊,問晚餐要吃「古巴菜、美式料理、或墨西哥菜,選一個吧」,而她正準備回覆,才會造成意外發生。
檢方也指出,證據顯示,當時曼索內特已經打出了「me」兩個字母,明顯是在回覆簡訊。陪審團經過2天的討論之後,判被告二級車輛謀殺罪成立,最高將面臨10年的刑期,法官則要求其服刑滿85%之後,才可假釋出獄。曼索內特聽到判決後,在法庭上掩面痛哭。
這也是當地第一起因「傳簡訊駕駛」而被起訴定罪的案例,檢察官葛蘭米西尼(Christopher Gramiccioni)表示,希望喚起大眾對於分心駕駛的注意與討論,「即便只分心幾秒鐘傳訊息,都可能造成嚴重的傷害甚至死亡,這是不值得冒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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