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小萍控告繼父性侵後反悔,反而吃上誣告、偽證官司。(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40歲林姓男子去年在租屋處強行性侵18歲繼女(化名小萍),小萍不甘受辱憤而提告,後來擔心繼父一旦被關,家中會失去經濟來源,於是翻供改口是你情我願的性交易,法官勘驗林男所拍攝的性交影片發現小萍沒有反抗,不但判決林男無罪,還告發小萍誣告和偽證,檢方認為法官未考量小萍實情,有如二度傷害,全案將上訴。
檢方表示,去年10月,小萍到繼父林男租屋處拿東西,一進門隨即被林男壓倒在床,先是強迫口交,接著強行性交,林男拍下整個性交過程,2周後,林男趁妻子不在家,以之前所拍攝的影片要脅小萍再來一次,小萍急中生智,表示要考慮一下,藉著上廁所以簡訊向同學求助,同學立即報警,警方上門抓人,林男坦承強制性交,後來被收押,不料,小萍事後反悔大翻供。
小萍翻供表示,報警只是希望能拿回影片,並不希望林男被關,因為林被關,全家將失去經濟來源,而且她沒有被強迫,而是一場性交易,林男不但給她1萬元,還保證下次不會再犯,她拜託法官能盡速結案,她不會追究,小萍母親也出面解釋,女兒單純是為了拿回影片才提告,結果反而害了林男。
法官事後勘驗性交影片發現,小萍在性交過程中,用手遮臉,任由繼父拍照錄影,過程沒有反抗動作,完事後,小萍還載林男去提款,再載他回租屋處,過程不像被強迫,最後判處林男性侵部份無罪,但林男拿影片威脅再次嘿咻,則以恐嚇罪判刑6月,而且還告發小萍涉及誣告和偽證罪嫌。
檢方不服判決結果,林男已坦承是強制性交,小萍翻供全是親情壓力,加上林男是經濟來源,法官應詳查小萍是否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告發小萍誣告和偽證罪,有如二度傷害,傷口上灑鹽,因此將上訴台中高分院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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