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在丈夫手機內發現大量買春訊息。(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空虛寂寞夫」長期與妻感情不睦、分居,竟多次向色情業者買春,雖然他向法官辯稱「只是男人間的吹噓、沒有買春」,但卻被發現這名「空虛寂寞夫」曾在有婚姻的狀態下與3名女子進行金錢性交易,其中2名還是同時交往,法官認為,如果只是口頭吹噓,根本不可能向業者發表心得「A女是女神、C女年紀過大、罩杯從E變成小B」,因此認定他已干擾婚姻圓滿,判賠前妻20萬元。
46歲的李女向法官表示,與前夫結婚20年、育有2子,卻在離婚前發現丈夫手機內有大量買春訊息,包含詢問十多名「東北妹」、「越南妹」尋歡價、還有買春後傳給朋友的心得「有些有點像外面養的小三」,她認為前夫在外尋花問柳,四處嘿咻口爆,並以「婚外情」自豪,令她相當不堪與難過。
▲鄧男向業者表示「剛剛A女真的太讚了,的確是女神無誤,下次有這種類型的,要賴我喔」,還嫌棄C女「年紀過大,不夠年輕」。(圖/免費圖庫Pixabay)
李女認為,自己為家庭、小孩付出,但前夫卻將她棄如敝屣,多次買春,也使得染性病機會大增,甚至傳染給她,使她精神痛苦,侵害配偶權及身分法益情節重大,因此才會在提出離婚時,要求前夫應賠100萬精神撫慰金。
李女前夫鄧男表示,兩人離婚前感情就不好,早已和她分房睡客廳,前妻個性剛烈不願溝通,讓他備感孤獨寂寞,與友人聊買春一事也是純屬吹噓,這些都是男人閒聊話題,那些裸女圖及資訊也是在成人聊天群組下載取得。
為了能繼續跟朋友「吹噓」自己「經驗豐富」,他才會向「雞頭」詢問買春價及時間地點,事實上自己都沒去過,也不認識什麼「東北妹」、「越南妹」,至於前妻提出他與「PomPomFish」的對話,實際上是他想買水族用品養魚,與性交、口交無關。
鄧男認為,前妻無法具體指出他買春的時間、地點與何人嘿咻,事後提出刑事訴訟更遭檢方不起訴,前妻偷看他手機已經非常不應該了,又因誤解就以他和友人「膨風」的內容推測他包養小三,或發生超友誼性行為,要求法官駁回請求。
法官調查發現,鄧男曾於2018年2月間,於網路向仲介詢問與A女「全套」、「無套吹」的價碼,並約定交易時間、地點,事後還向業者表示「剛剛A女真的太讚了,的確是女神無誤,下次有這種類型的,要賴我喔」,更在LINE發現他與B女洗鴛鴦浴、喇舌,還劈腿C女性交往後,發LINE給業者嫌棄C女「年紀過大,不夠年輕」。
還有鄧男曾到台南「出差兼買春」,結果因為「與預期有落差」而向業抱怨「來的雖是台妹,但來的不是她,條件差很大,身高說166卻變157,罩杯從E變成小B,年齡也不像是21歲,說好的無套吹,妹也說沒有這服務,一共花了6000元,差太多了。」
法官認,鄧男與網路色情業者對話內容,皆以確認鄧男確有去開房買春,事後也向業者反應賣淫女的服務內容。雖鄧男辯稱只是男人間的吹噓、沒去嫖妓,但從LINE內容分析,若真沒買春,事後怎能向業者反應「A女是女神」,「C女年紀大」,再者,色情業者又豈能容忍鄧男一再爽約,沒去摩鐵赴約,還再派賣春女前往赴約,顯見鄧男辯詞不可採。
法官認,鄧男在婚姻期間確曾買春,接受多名女子性服務,雖刑事部份鄧男獲不起訴,但侵害配偶權侵權行為不只侷限通姦行為,夫妻任一方有逾越結交朋友一般社交行為不正當往來,即視為破壞婚姻圓滿幸福,因而認定鄧男已干擾婚姻圓滿,導致原告精神痛苦,認定原告主張有理,判被告應賠前妻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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