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女童遭郭姓保母凌虐重傷,半攤無法進食,法院判她6年8月。(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1歲陳姓女童遭郭姓保母凌虐重傷,眼睛接近失明,無法進食且左側肢體偏癱,郭女卻至今未和解。台中地方法院27日宣判,將郭姓保母依成人對兒童傷害致重傷害罪判處6年8月,郭女未出庭,聽判的陳童母親當場淚灑法庭,認為實在判太輕,一定會上訴。
太平區29歲郭姓女子與當警察的鄭姓丈夫育有1子,他今年3月取得合格保母證書,4月收托1歲陳姓女童及另1名幼童,連同自己的兒子,照顧3名未滿2歲幼童,已違反收托2歲以下幼兒不得超過2人規定。
郭姓保母6月21日上午在家照顧3名幼童,她自述當時她要幫躺在嬰兒床上的陳姓女童換尿布,但陳童兩腳伸直不願配合,加上自己的小孩在一旁鬧脾氣,她先用手拍打陳童大腿,但她卻越哭越大聲。郭女無法忍甚2童哭鬧,因此情緒失控,將陳童從嬰兒床抱起,雙手撐住女童腋下劇烈搖晃她在放回床上。
郭女見陳姓女童仍持續哭鬧,一氣之下竟用左手抓她的左手後,將她拉出嬰兒床再猛力摔撞嬰兒床旁,再將她放置在雙人床墊上。不久後,她發現女童有異,已無呼吸心跳,立刻進行心肺復甦術未果,趕緊打119。救護人員到場後,立刻將女童送醫急救,醫護人員發現她頭部受重創、左手骨折,立刻進行開顱手術。
女童命雖然救回,但到現在無法進食,需要鼻胃管餵食,另外,目前在語言上只能發現些微無意義的單音,左側肢體偏癱明顯,腦傷也無法完全治癒,醫療評估後確認以達重傷害程度。
台中地檢署日前依傷害致重傷害罪嫌將郭女起訴,案經台中地院審結,今天上午宣判。合議庭認為,陳姓女童年僅1歲,郭姓保母本應悉心呵護照料女童,卻因她兒子與女童同時哭鬧而情緒失控,猛力搖晃將女童自嬰兒床拉起來再丟摔在地上的床墊,造成被害女童頭部重創,犯後還沒有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傷害致重傷害罪判處6年8月。
陳姓女童母親及舅舅到場聽判後,陳母當場淚灑法庭,泣不成聲,她說,這孩子要照顧一輩子,這樣判實在太輕了!她一定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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