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醫院急診室管理師長期性騷擾女同事,27日被判處2月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資料圖/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徐愷昕/台北報導
台大醫院宋姓管理師2018年4月在醫院內走道步行時,見一女同事經過,開口以「妳不要跌倒」為藉口,趁她不注意時伸手偷摸她的腰、臀部,隨後還馬上假裝沒事,性騷擾女同事得逞。台北地院一審依性騷擾防治法,判他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上訴後,台灣高院維持原判確定。
據判決,宋男在台大醫院急診醫學部擔任管理師,負責處理診間助理事務。2018年4月2日下午3點多,他步行於醫院內一處走道,見迎面走來的女同事年輕貌美,竟在2人交會時以「妳不要跌倒」為藉口,趁機伸手摸了女同事的腰跟臀,隨後還馬上裝沒事,順手拿起旁邊電腦桌上的電話撥打。
法院審理時,宋男僅表示有碰觸到女同事的腰、臀,但否認有性騷擾犯意,還辯稱自己當時手上拿著急診資料,因走道空間有限,擦身而過時才會不小心碰到,一切都只是誤會。
被騷擾的女同事則於法庭上表示,打從2016年11月開始就發現宋男會偷摸她,以前總覺得宋男是不小心的,但現在覺得他明顯故意,過去她還為此氣得向男友抱怨,「女生是用來性侵的嗎」。而現在回憶起事發當日,她被摸當下因感到噁心、不舒服有先大罵髒話,但隨即也有開口喝斥宋男,「不要再碰我身體」!制止宋男的變態行為。
法官勘驗醫院走道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宋男在與女同事擦肩而過時,女方確實有側身閃避的動作,但宋男仍故意與他靠近,尤其在2人交錯之際,宋男的確伸出了右手摸她左腰及左臂;且經查,該走道明明寬度達156.5公分,扣除兩旁設備,空間仍足夠2人通過,應該不需要側身,台灣高院認定宋男性騷擾屬實,判他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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