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北吳姓飼主在臉書PO文幫一隻生病的法國鬥牛犬尋找新家,彭姓男子與女友看完文章後決定收養,雙方相約在今年3月碰面;但領養才3天飼主就發現他們把狗狗交給母親照顧,認為自己受到欺騙,一氣之下怒告詐欺以及侵占罪。不過,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交付狗狗之後等同移轉所有權,況且吳男也沒有提出相關事證,最後不起訴彭男。
▲彭男領養生病的法鬥「小胖子」,卻和原飼主起爭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住在花蓮的彭男與女友今年3月間看到吳男的臉書PO文,討論過後決定將生病的法國鬥牛犬「小胖子」接回家照顧,並相約在台北市大同區某超商前完成領養事宜;開始養狗之後,女友剛好有事要離開,兩人便把狗狗暫時交給母親照顧,沒想到這個舉動卻成了整起事件的開端。
吳姓飼主認為,當初領養時明明說好是由彭男和女友親自照料,還要定期回報病況,結果狗狗才帶過去3天就被丟給母親照顧,要求返還也沒有結果,這才氣得提告詐欺、侵占兩罪。
▲吳男認為狗狗應該由彭男和女友親自照顧。
不過,彭男與女友出面喊冤,辯稱當時雙方並沒有協議回報病況的頻率,交付狗狗時也有提到如果遇到不方便的時候,會交給家人幫忙照顧,沒想到卻因此挨告。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當吳姓飼主把狗交給彭男,就等同移轉所有權,對方拒絕返還並不構成侵占罪,加上情侶倆出示雙方交談時的訊息內容,的確有提到如果要出遠門,會把狗交給家人照顧,反而是吳男提不出相關事證,最後依罪嫌不足,不起訴新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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