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祖大少東出腳踹傷前岳父,被判拘役50天。(圖/東森新聞)
記者洪正達、陳韻如/高雄報導
元祖大少東張乙濤與前妻藍婉綺的離婚風波至今仍未平息,2017年張乙濤到高雄前岳父家探視子女時,拿著手機要拍下前岳父、母及前妻遭到阻止,沒想到他竟伸腳踹傷岳父,被依傷害罪起訴,一審法官也將他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張男不服提出上訴,而高雄高分院28日審結,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元祖大少東張乙濤於2017年被前妻藍婉綺指控家暴,2人離婚收場,而他在同年1月底帶著母親張秀琬到藍父住所探視子女,卻巧遇前妻,他於是拿出手機將雙方對話全程錄影;藍父見狀阻止,但張男不理會,甚至還出腳把人踹倒在地,造成藍父右腰部、右下背挫傷。
張乙濤到案坦承持手機錄影,不過辯稱藍父在他與前妻溝通的過程中,突然衝向2人,才會不小心撞到他的腳,再反彈回去跌倒。他強調,絕對沒有用腳踹藍父,不過記得對方當時有抓住他的腳,有可能自己放手導致跌倒在地。張乙濤的律師則主張,張男的舉動為正當防衛。
檢察官勘驗影片認為,藍父先勸張男停止錄影未果後,才上前阻止拍攝,主要為維護其住處隱私及肖像權等權利,並沒有任何不當及違法之處;加上張男伸腳踹倒人不符合正當防衛要件,因此依傷害罪嫌將張男起訴,而一審法官也將他判拘役50天。
張男事後不服提出上訴,強調自己絕對沒有任何傷害犯行,也已支付藍女100萬人民幣達成和解,但藍父仍不願撤告,而高雄高分院28日審結,也認為影片畫面清楚拍到張男施暴,因此維持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更多新聞】
清潔工丟6萬錢包!警10小時內助拾回 他手寫信淚謝:像作戰一樣快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