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男在機場與女學生擁抱、親吻,正宮一見氣炸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蘇姓男子在北市某大學擔任教官,因而認識一名陸籍女學生,2人多次在外過夜,還在機場大方擁抱、牽手、撫摸。案經蘇男妻子提告求償,蘇男矢口否認出軌,但法官勘驗妻子提供的影片,發現蘇男與學生行為舉動就像是一對熱戀中的情侶,因此判蘇男須賠償妻子10萬元。
根據判決,蘇妻提告主張,她與蘇男2002年結婚,並育有一對兒女,但沒想到結婚10多年後,蘇男因為負責宿舍管理而認識陸籍女學生,2人此後多次相約出遊,甚至還在外住宿過夜,且2019年5月9日時,2人還在機場互相擁抱、撫摸及牽手等,舉止相當親密,明顯已不是一般朋友情誼,因此氣得對蘇男提告求償。
對此,蘇男到庭辯稱,該女學生已畢業一年多,2人鮮少聯繫,也沒有跟她多次相約出遊或是在外過夜。另外,2人出現在機場,是因為女學生剛好來台旅行,回程前曾與他聯繫並相約聚餐,結束後他才順道載學生到機場。
蘇男還提到,女學生要離境時,因為想起過去在台北的生活而捨不得離去,且情緒激動的抱著他,他一時不知道如何是好,只能試圖安撫對方情緒,並輕拍其小腿,2人並未牽手或親吻。
不過,法官勘驗蘇妻提供的機場錄影畫面,發現女學生在機場座椅上將手環繞蘇男脖子,且頭部靠在蘇男間上,還不時撫摸蘇男頭部,而蘇男也不時撫摸及輕拍女學生小腿,且在行走間,2人還緊牽著手。
法官認為,由影片可知2人應是非常熟識,且在有這些舉止時,表情自然,就像是熱戀中的情侶一般,認定蘇男侵害了妻子的配偶權,因此判蘇男需賠償妻子1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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