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24歲的蔡姓男子在LINE通訊軟體創立「鐘點約會、伴遊、交際、價格自由/介紹可抽」群組,媒介未成年少女與客人性交易,今年6月中旬還把臥底加入群組的警員當成「盤子」,一次開價2萬6000元,最後被循線找上門的警方逮捕。台中地院法官考量到他因為家人罹癌需要用錢,才會走上歪路,日前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10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中提到,蔡男今年4月在LINE創立上述群組,並邀請不特定人士加入,主要以媒合女子和陌生男性進行鐘點約會、伴遊等等,其中還包含一名年僅16歲的少女。同年6月台中市烏日警分局警員在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這個群組很可疑,於是佯裝成男客「阿福」加入,觀察大約半個月,群組創立者便傳送少女的照片,詢問是否有意進行性交易。
▲蔡男因為家庭經濟不好,才會在網路上當性交易的牽線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當時蔡男向臥底警員表示,「基本上我們平均都在16到25歲 」、「可以特殊的」、「我有一個17歲的沒接過客」、「初夜你要談多少」,並開價伴遊3小時6000元、發生性行為2萬元,雙方談妥也確認收到款項,他才聯絡少女前往指定地點碰面。
而佯裝成男客的警員將少女帶往摩鐵,隨後同事立即進入房內臨檢,當場查獲保險套、手機等證物;接著經過女方指認,循線找上蔡男,並在他的住處扣得2萬6000元現金、郵局存摺、手機2支、10份合約及誓約書等物品。
▲蔡男向臥底警員開價,旗下「小姐」伴遊每小時收費2000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negativespace,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蔡男落網後知道事情瞞不住了,他坦言,一開始就知道少女年僅16歲,但自己只能分到伴遊金額的一半,也就是3000元,其餘都歸少女所有。不過,檢警調查發現,他在收到臥底警員的匯款時,曾對少女說「妳也賺一萬以上了」;女方也在接受偵訊時坦白,性交易的部分自己會先拿到8000元,下個月才能拿到4000元,總計1萬2000元,種種證據顯然都與他自己的說詞不符。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蔡男因為家庭經濟狀況不佳,祖父罹患嚴重頻繁進出醫院,同樣罹癌的舅舅則在今年初過世,家中急需用錢才會走上歪路,當起媒介性交易的中間人,考量到他全程並未使用脅迫、詐欺的方式逼迫少女,犯罪手段與人蛇集團有別,最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觸犯意圖營利、媒介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未遂罪,判處10月有期徒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