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女子與人夫車震,被正宮提告一審遭判刑,二審結果大逆轉。(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戴若涵/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男子阿義(化名)2017年與前妻再婚才1個月,又與另名女子靜靜(化名)發生婚外情!正當2人在車內激情晃動時,被正宮當場抓包。靜靜一審時辯稱,自己剛動完痔瘡手術,無法激烈性交,但仍遭法官判刑,案經上訴結局大逆轉,台中高分院改判靜靜無罪確定。
判決指出,阿義2017年9月與前妻辦理結婚登記,但再婚才1個月,他竟與靜靜到一間農舍外大搞車震,正當2人用「女上男下」的姿勢在後座激戰時,一道光線射進車內,將2人嚇了一大跳。原來是正宮察覺不對勁,找了友人陪同抓姦,目擊這幕後氣炸,決定報警提告。
靜靜則是下車猛搶李妻的手機,拉扯之間手機不慎被摔到地上,挨告毀損。她辯稱,「我們車子剛到那裡,還沒有停穩,正宮就來了,當天晚上我沒有跟阿義發生關係,阿義糖尿病很嚴重,我不知道他有沒有性功能」,又拿出醫院診斷書,強調自己不久前才到醫院進行痔瘡手術,「女上男下」的姿勢會影響到術後癒合,不可能發生。
但阿義卻表示,「當天晚上,我跟靜靜在農舍那裡就是在搞而已,搞到一半,她在上面我在下面,她抬頭看到外面有燈光,那時下午6、7點,看到燈光才跟我說怎麼會有燈光,我才起來看,是我太太進來」。
一審法官認為,痔瘡手術不一定會影響到性交,不採信靜靜的說詞,依相姦罪判她有期徒刑4月,另依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20日,皆可易科罰金。
靜靜不服判決上訴,堅決否認有相姦犯行,辯稱,「當天我並沒有跟阿義發生性行為,我有看過阿義身分證,上面配偶欄是空白的,還親口跟我說他離婚了」。
由於相姦罪成立要件為「故意」,如果不是明知對方已婚而犯,相姦罪便不成立。台中高分院勘驗各項事證後,認為靜靜不知阿義已婚是有可能的,將原判決中相姦罪部分撤銷,改判無罪,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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