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楊姓男子將女友灌醉後,再找3名色男輪流性侵女友,被法官重判。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竟有這種男友!高雄楊姓男子多次邀女友來到自家工廠的房間內飲酒,待女友喝到爛醉時竟邀請友人到場性侵女友,他則負責旁觀,事後被害人出面控告楊男及其3名友人,不過其中一名友人當時「蒟蒻」被改列為證人,橋頭地院審理後,將楊男及友人依教唆、乘機性交罪分別判處5年級3年3個月不等的徒刑。
法院指出,楊姓男子經營自行開設的工廠,且每晚都以廠為家,2015年間曾多次邀請他交往的女友進入工廠內的房間喝酒,每每喝到酒醉不省人事時,便Call來友人當著他的面性侵女友,楊男的友人張姓男子供稱,認識楊已經將近8年,但對他的女友素不相識,當時進入的楊工廠內的房間時,看見他女友全身赤裸著躺在床上昏睡,此後楊便在一旁觀看他與其女友做愛,直到對方忽然驚醒後對他亂踹,之後他便倉皇逃離。
另名被楊Call來的陳姓友人則說,他與楊男是釣友,當時也被叫來與楊的女友做愛,只是在射精的前一刻對方醒來,對他也是一陣亂踹,準備穿衣離開前解釋是男友指使他們前來,不過這時楊男卻在一旁裝作若無其事,另名周姓也有人表示,他當時的確也被叫來進行相同的事,只不過他有糖尿病,因注射胰島素的關係無法勃起,並無進行任何行為就離開工廠。
不過,縱使友人的指證歷歷,楊男卻仍否認有教唆友人性侵女友,不過他的說詞前後不一,一下子說女友愛喝,一個星期最少醉4天,又說是女友主動引誘友人們前來發生關係,又說女友自己做的事跟他無關,都是女友提告他才知道全部的事情。
橋頭地院開庭時,採納被害人及楊男友人的說詞後,依刑法唆犯罪、乘機性交罪判處楊男有期徒刑5年,另張姓、陳姓友人則分處3年2個月、3年3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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