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Uber條款上路後,Uber決定轉變營運模式,以科技平台身分服務多元化計程車隊。(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Uber條款」12月1日起正式取締開罰,Uber今(29)日發出聲明表示,為遵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1條,Uber 宣布調整營運模式以符合法規,其中新竹暫停提供服務,而且從12/1凌晨0時開始,駕駛如果還沒備齊職業登記證等文件,將無法載客;機場叫車、載客也有大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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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表示,初期轉換過程,有些城市的候車時間可能比以往長一些,Uber強調,北北基桃與高屏雖然車輛會較以往減少,仍有可以合作的車隊,服務會維持以往,但為短期造成的不便向消費者先致歉。可是由於新竹地區並未有多元化計程車隊,因此,Uber在新竹的服務將暫停。另外,若駕駛未備有齊全的執業登記證等文件,12月1日起,也無法連結App上線載客。
根據《聯合報》報導,12/1起如果民眾從台北轎車到桃園機場,被配對的將會是多元計程車,不過由於該車不是在機場排班的計程車,所以該車只能空車返回。不過如果民眾下機、從機場叫車要回台北,透過Uber叫的將會是租賃車,車身外也會貼貼紙,這趟車資則會是依照一小時時租的車資計費。根據了解,目前已經有不少計程車業者等著檢舉沒有符合法規的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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