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室內設計師覬覦公司女同事美色,竟在女廁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4名女同事上廁所的景象。(示意圖/記者徐愷昕攝)
記者徐愷昕/台北報導
林姓室內設計師覬覦公司女同事美色,竟在女廁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4名女同事上廁所的景象,存放電腦內慢慢欣賞時間長達近1年,經查發現,每名受害者各遭竊錄高達40次以上。台中地院審理完,刑事部分依害秘密罪判刑6個月;民事部分則須賠償3名受害女同事各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林男在公司女廁偷裝針孔攝警機,竊錄女同事廁所畫面拿回家獨自欣賞。(示意圖/記者徐愷昕攝)
據判決,林男自2017年9月到2018年7月間在公司女廁馬桶前方門板的面紙盒下裝設針孔攝影機,竊錄女子如廁畫面,並儲存在電腦硬碟中獨自欣賞。直到2018年8月1日,受害的其中1名楊姓女同事中午去上廁所時,發現林男鬼祟從女廁內走出,驚覺有異,立刻向主管及老闆反映,林男才坦承色行,誠實交出竊錄的如廁春光的硬碟、隨身碟及針孔攝影機,並寫下自白書以示反省。
經查發現,受害女同事遭偷拍次數各高達40次以上,而林男在竊錄118天內就獲取了346段影片。受害的4名女同事中,其中1名已與林男私下和解,另3名決定對林男提起告訴,各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
法院審理完,刑事部分林男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民事部分,法官勘驗竊錄畫面後,認為林男竟為滿足私慾,偷拍女同事上廁所畫面,已嚴重侵害他人隱私權,讓人心生恐懼,影響日常生活及工作,且被害人均受過高等教育,對於身體隱私相當看重,但考量無證據可以顯示林男有將影片散布出去,側錄內容及角度未擴大傷害,最終判林男應賠償3名女同事各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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