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中的劉女趁獄友香香不注意時偷摸她屁股4秒,事後香香憤怒求償400萬元及登報3日道歉。(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桃園報導
劉姓女子與香香(化名)皆在桃園女子監獄服刑,2人為同房的獄友關係。香香控訴劉女2014年11月25日上午趁她不注意時,偷摸她臀部4秒,讓她感到相當不舒服,因此決定提告求償400萬元,另要求劉女再登報全頁廣告3日道歉。桃園地院審酌,刑事部分判劉女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2萬5千元;民事則以賠償5千元較為適當。
據判決,香香表示2014年11月25日上午她在監獄舍房內做自己的事情時,突然覺得屁股一陣暖意,當下她即刻大喊,「是誰摸我?」,回頭見劉女站在後方,事後她因覺得自己受到侵犯,氣得對劉女提出性騷擾告訴,求償400萬元及要求登報3日道歉,並稱求償金將全數捐給更生保護人協會,做為改悔向上受刑同學的創業基金。
劉女於法庭上辯稱,事發當下她因急著上廁所,重心不穩快要跌倒才會不小心拉到香香衣服,碰觸到她的屁股,自己並不是故意的,又向法官表示,認為原告求償金額過高,自己無力償還。
同房獄友法庭上作證,劉女偶爾會在宿舍摸香香胸部、屁股及陰部等私密部位,這已經不是她第一次這樣對人上下其手了。法官審理完,不採信劉女辯詞,認為她性騷擾香香屬實,又她犯後矢口否認犯行,態度不佳,最終刑事部分依性騷擾防制法判她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2萬5千元。民事部分,衡量雙方年齡、身分、經濟等狀況,及香香所受身心傷害程度及痛苦,判劉女賠償的撫慰金以5千元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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