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榮獲多項金馬大獎的劇情長片《陽光普照》,故事圍繞在平凡的一家四口所經歷的挫折、糾結,直至最後迎來的雨過天青。劇情由巫建和所飾演的叛逆少年和朋友前往尋釁,將人砍傷,因而進入少年輔育院接受感化教育開始。劇中揭開了少年輔育院長年的神秘面紗,實境拍攝少年在其中的生活,例如上課、接受輔導,群體生活免不了的口角及打架等。
電影甫上映,少年輔育院卻已經走入歷史。
在行政院、監察院及立法院共同努力下,2019年7月,法務部將桃園、彰化兩所少年輔育院掛牌改制成矯正學校,一別過去其遭受教育資源遠遜於矯正學校的譏評,藉由改制,增加各類師資、提升課程品質及時數,除了讓少年在校期間可以完成學業外,也期待透過教育培養少年自我、自信及一技之長,協助他們重新適應社會。
這也是回應《兒童權利公約》的要求:重視每一位兒少發展、生存的權利。面對非行少年,國家更應提供福利資源,協助其健全自我成長,而非因循固有隔離、懲罰的思維。
不過,目前各地方法院、地檢署卻有借提少年天數過長的陋習。根據矯正署提供的資料顯示,從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止這半年間,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向少年輔育院及矯正學校借提的學生總計99人,其中有將近三分之一(32位)的學生被借提超過三十天,最長還有長達119天者。
相較一般國中、小學,如果學生未請假未出勤超過三天就應提報中輟;學生需請假長達六天以上,則要校長核准。這些規範均顯示讓學生長時間離開校園,對其受教權益的影響重大。
被借提的少年會暫時收容在各地方少年觀護所(簡稱少觀所)。少觀所的設置原意,是藉由專業方式鑑別出少年身心狀況,提供給法院擬定處遇的參考,故以短期收容為主,並未提供系統性、連貫性的課程,教育資源不若矯正學校豐富。其次,除了台北及台南的少觀所為獨立設置外,其餘少觀所均和成人監獄、看守所合署辦公,難免成、少混雜接觸,少年恐有感染惡習之虞。
另外,為了讓少年在學期間可習得一技之長,矯正學校均會開設技能檢定班,教授學科、術科等技能科目,課程結束後,輔導學生參加檢定考試,取得專業證照。過長天數的借提形同剝奪少年學習和練習的機會,還有可能因此錯失參加考試的日期,再度打擊他們的信心和士氣,也浪費了矯正學校資源的投入與配置。
有鑑於此,我在質詢時特別要求,司法院必須督促各法院在借提執行中少年時,宜先擬訂審理計畫、妥速審結、解還少年;司法院、法務部及矯正學校應建立三方連繫機制、定期瞭解少年借提情況;矯正署更應研擬建置公開統計資訊,供社會大眾檢視及監督。
借提,是因為審理案件需求,無法避免,但我期望可以透過相關機制的建立,降低借提天數及對少年影響。司法院最後也承諾會依循矯正教育的精神與宗旨,函請各法院借提少年時先行提報擬借提天數,並在電腦系統內建立管控機制;當借提超過一定期間時,適時提醒法官、書記官注意。
今年恰逢《兒童權利公約》頒布30週年,台灣也於2014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將《兒童權利公約》內國法化。《兒童權利公約》所保護的是每一位兒少,不論是司法少年或一般兒少,國家對他們成長和發展權利的保障,都不應該有差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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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美女,立法委員,投入婦運35年,推動諸多性平法案,現致力於婚姻平權。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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