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高鐵台南站泰達幣1500萬元搶案,4名犯嫌否認行搶,指稱葉男手提袋及行李箱內都是「廢紙」,隨手丟棄,但無法提出棄置地點,而葉男雖堅稱確提領現金與賣家交易,被搶是事實,惟本案「贓款」去向不明,到底被搶的是否真的是「現金」,贓款去向、幕後有沒有共犯,犯嫌是否想「侵吞」,諸多疑點有待釐清。
據了解,葉男係從事虛擬貨幣仲介,幫買家代購虛擬貨幣,從數十萬到數百萬元不等, 葉男這本次受投資客委託代購泰達幣,面交交易金額歷次最大,卻遭人強盜損失慘重。
▲葉男與賣家相約在台南高鐵前車上面交虛擬貨幣「泰達幣」,卻遭對方強搶現金,並踹葉男下車,造成身上多處受傷。(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本案歸仁警方以車追人,雖在48小時內迅速緝獲渋案4名犯嫌,但警訊中犯嫌都矢口否認有行搶現金1500萬元,並稱葉男手提袋及行李箱裝的是「廢紙」,事後隨手丟棄,但無法交代棄置地點。對於搶匪所言,葉男報案後,有向警方提供買家匯款及其提領現金等相關資料,證明報案內容屬實,惟提領現金並不等同真的有帶現金到場交易。
警方在調查時發現,葉男此次泰達幣交易,可獲買賣價差11萬多元作代購佣金,犯嫌原欲約在國道3號關廟交流道附近見面交易,但葉男認為地點太偏僻,所以改至人潮眾多的高鐵台南站面交,但還是被搶。警方調查發現,葉男之前曾幫人代購虛擬貨幣,卻遭詐騙600萬元,這次葉男再提1500萬元現金與妻一同北上台南交易泰達幣,身懷巨款為何仍未警戒提防對方可能設局詐騙或強盜?嫌犯行搶過程,並未使用刀、槍等殺傷力武器威脅,徒手就輕易搶走1500萬元,案發過程令人費解!
本案涉案4嫌在警方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後,檢察官認為涉嫌重大、有逃亡串證之虞,將吳嫌3人向台南地院聲押,另楊姓男子20萬元交保,顯示本起搶案案發及過程屬實,但1500萬元贓款去向不明,需查明「贓款」是否確實是現金無誤,否則為何犯嫌會說是「廢紙」,犯嫌是打定主意要「侵吞」贓款,日後服刑出獄再來分贓?或是幕後有黑手,主導整個搶案,贓款在共犯手上?兩造雙方相關通聯紀錄都要逐一調查釐清,查明真實案情,才能查出真相追出「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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