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提「砂石案」4大關鍵問題:李佳芬家族擺明想「圈地變為私有」

▲▼黃國昌「韓李家族蓋堤圈地掠奪國有資源大事記」。(圖/翻攝自黃國昌臉書)

▲黃國昌「韓李家族蓋堤圈地掠奪國有資源大事記」。(圖/翻攝自黃國昌臉書)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立委黃國昌11月28日晚間指控李佳芬父親李日貴的大通砂石行1998年在行水區盜採砂石,並由時任立委的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關說、協調。黃國昌2日表示,財政部2日質詢時,已經證實2000年新堤防圈出的地在登記為國有財產後,遭李佳芬家族長期非法占有,並提出4個關鍵問題,認為「李家擺明想將圈地變為私有」。

黃國昌2日在財政委員會質詢時表示,他對於掌握政治權力的政治人物濫用權勢,然後去濫用國家資源牟取私利這事情,就非常不能容忍;雲林西螺這塊新提防在1999年蓋起來,2000年登記成國有財產,但登記之後,同年10月的空拍圖顯示,上面出現了怪手,已經變成砂石廠,想問「從2000年到2004年4月,這個國有地有沒有出租出去給任何人?」對此,財政部回應,沒有出租給任何人。

▲▼黃國昌再爆李佳芬家族「砂石案」。(圖/黃國昌辦公室提供)

▲黃國昌財政委員會質詢資料。(圖/黃國昌辦公室提供,以下皆同)

接著黃國昌說,2000年到2004年4月,這塊國有地沒有合法租用出去,被人家占用了,那第一個問題,為什麼縱容非法占用國有地,在上面搞砂石廠的行為?是單純沒勘查,還是有特殊原因?從2002年經濟部發給國有財產署的公文寫很清楚,2002年李日貴的大通砂石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把它變成礦業用地,經濟部財政部上面的函寫說,另案通知大通砂石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申租等相關事宜,代表前面沒有合法租用?對此,國產署長曾國基回應,「是的。」

黃國昌再問,第二個問題,從2002年到2005年12月有沒有合法租用?曾國基回答,「沒有。」黃國昌聽聞回應後,認為從2002年到2005年也沒有合法租用,這樣「很怪啊!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對我們國有財產是怎樣管理的?人家變成礦物用地了,上面還有辦公室欸!非法占用國有地!欸!繼續縱容!縱容到2002年還不夠,繼續縱容到2005年?」

▲▼黃國昌再爆李佳芬家族「砂石案」。(圖/黃國昌辦公室提供)

隨後黃國昌說,這個有權有勢的政治人物家族,他們要蓋砂石廠洗砂廠,把它變成礦業用地,結果變了之後發現砂石利潤下降,想要改申請休閒農場,「所以當他要做砂石場的時候,就變成礦業用地,當沒要做砂石廠的時候,又變回農牧用地?」為什麼國家財產會因為特定家族需求變來變去?

黃國昌表示,更扯的是,等到2006年10月雲林縣政府同意李家開發,李日貴隨即在2006年10月26日向國產署申請專案讓售,2007年1月國產署同意專案讓售,結果呢?曾國基回答,對方認為價格查估比較高,所以沒有來繳款,就註銷了。

▲▼黃國昌再爆李佳芬家族「砂石案」。(圖/黃國昌辦公室提供)

黃國昌說,但註銷之後這事情並沒有停止,2008年李家是不是用「翰霖坊建設」再提出申請,要專案讓售?結果用「翰霖坊建設」申請專案讓售,國產署也准了嗎?最後他們沒買的理由是什麼?因為私法人依法不能登記為所有人,所以失敗!

另外,黃國昌也質疑,李家為了取得土地使用權,2009年4月22日向國產署申請委託經營,在民意代表介入下,國產署於同年7月7日同意委託經營,契約達十年;然而2014年李家未完成籌設,雲林縣政府廢止開發計畫,可是國有財產署並未依法終止委託經營,仍任令李家占有,直到2019年7月12日向國產署終止委託經營契約,今年8月才追回土地。

最後,黃國昌提出4大關鍵問題,第一,為何縱容李家長期非法占有國有土地牟取私利?第二,為何總是配合李家的用地需求,不斷變更地目?第三,李家擺明想將圈地變為私有,這其中是誰在幫忙撐腰?第四,2010年通過的開發計畫,在2014年就遭到廢止,為何到2019年才終止契約、要求返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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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再爆李佳芬家族「砂石案」。(圖/黃國昌辦公室提供)

▲▼黃國昌再爆李佳芬家族「砂石案」。(圖/黃國昌辦公室提供)

▲▼黃國昌再爆李佳芬家族「砂石案」。(圖/黃國昌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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