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學友控告在台演唱會的合作廠商偷錄影音,涉嫌侵權妨害秘密。(圖為高雄場資料照/環球提供)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歌神張學友今年來台舉辦世界巡迴演唱會,向某影音公司購買舞台用吊車系統,結果影音公司的黃姓負責人事後在臉書貼出2段各1分多鐘的演唱會內容,並拿來當作演講案例,張學友不滿提告違反《著作權法》、妨害秘密罪,但台北地檢署認為這2段影音短片不足以欣賞到演唱全貌,2日處分不起訴。
張學友和環球音樂公司指控,他們舉辦「學友‧經典」世界巡迴演唱會」時,與被告的影音公司簽了保密條款,購買德國Movecat舞台上吊車系統,但事後影音公司的黃姓女負責人在2019年2月20日、25日,分別在臉書上貼出《祝福》、《餓狼傳說演唱片段,並在台灣技術劇場協會講座中,當成舞台搭建的安全管理案例。
黃女辯稱影片是網路上擷取的,她沒有竊錄;檢方認為,相關舞台設計不算秘密,且影片中可看到還有許多觀眾拿手機拍攝,而黃女貼出的影片各長1分鐘38秒、1分多鐘,無法看完全曲演唱,認為黃女稱是用來說明舞台設計安全,屬於合理使用範圍,因此以罪證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影音公司和黃姓女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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