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氣走代駕,自行酒駕被抓被桃園檢方依公共危險罪聲請簡判。(圖/資料照片)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53歲李姓男子酒後找代駕,卻因收費起爭執,代駕憤而罷駛離開,李男於是酒駕卻難耐酒醉竟停在路中睡著,據報處理的警員測得他酒精濃度竟高達1.30毫克,桃園檢方2日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聲請簡易判決,李男為了省少許代駕費而酒駕,不但觸犯公共危險罪,還得付出更多金錢。
檢方表示,李姓男子在今年10月29日凌晨2時許,因喝了不少高粱酒,遂找來男子代駕,途中雙方疑因代駕收費起爭執,該名代駕憤而不開了逕行離去。李男在代駕離去後,自己坐上駕駛座往前開了一小段路,因不勝酒力竟然把車停在桃園市龍潭區金龍路中就睡著了。
由於影響車輛通行安全,民眾向警方報案,警方據報前往盤查時,聞到李男身上濃濃酒味,警方進行酒測,結果呼氣值竟高達1.30毫克,依法將人車帶回。李男在警訊時辯稱當時在車上睡覺,並沒有開車;但又坦承在代駕男子離去後,他有開一小段路才睡著等語,桃園地檢署2日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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