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遭譏「沒錢還來喝酒」,在金錢豹酒店前刀刺對方8刀奪命。示意圖。(圖/資料照)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假釋出獄不到1個月男子蔡瀚霆,與友人到金錢豹酒店飲酒作樂,遭楊姓男子譏稱「沒錢還來喝酒」,結束後當街刀刺對方8刀,送醫不治。楊男雖坦認犯行,但辯稱自己喝2瓶威士忌影響判斷,想爭取減刑。台中高分院則認為,蔡男喝酒是「自己故意」,且辨識能力未達「顯著降低」,維持原判依殺人罪判18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蔡瀚霆因槍砲罪入監,假釋出獄不到1個月,2017年8月12日下午3點左右,開車載多名友人從台北南下到台中某餐廳聚餐,結束後應侯姓友人之邀,晚間11點多到金錢豹酒店續攤飲酒作樂。同樣受邀前來的楊姓男子,聚會時嘲諷蔡男「沒錢還來喝酒」等語。
蔡男心生怨恨,隔日凌晨3點多大伙準備搭計程車離開時,從褲袋掏出彈簧刀連續猛刺楊男脖子及上半身,楊男身中8刀倒臥血泊,經送往林新醫院急救,仍因出血性休克,傷重不治。
蔡男行兇後,立刻與友人搭計程車回台北,為躲避警方查緝,找上幾名友人協助躲藏。檢警緊急監聽並調閱監視器,15日下午順利逮捕蔡男及協助藏匿人犯的友人,並起出兇刀以及行兇時的衣物。
蔡男雖坦認殺人,但辯稱當天他喝了約2瓶威士忌,記憶中雖有拿刀刺向他,但很多部分都不記得。他跟死者無冤無仇,如果不是喝酒根本不會理會對方的挑釁。案發當時他喝了比平常更大量酒精,伴隨有記憶力減損、判斷力受損、不宜的攻擊行為、嗜睡、意識不清等症狀。因此控制能力與辨識能力受到酒精的影響而顯著下降。草屯療養院精神鑑定報告根據蔡男供述當天喝2瓶酒等,也判定他行為時,控制能力與辨識能力受到酒精的影響而顯著下降。
台中地院據此,依殺人罪判蔡男18年,執行完畢後監護3年戒酒癮;台中高分院另請彰化基督要醫院另作精神鑑定,並審酌相關人證說明當時狀況及監視器畫面,發現蔡男當時步履平穩,行兇後車上還能與司機正常對話。
法官認為,蔡男案發時雖有因飲酒導致理性思考、控制衝動作為能力受到抑制的可能,但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能力並未達到刑法所定「顯著減低」程度。況且,本案所存在理性思考、控制衝動能力可能受到抑制原因就是飲酒,是自己故意所導致,當然不能減刑,仍依殺人罪判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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