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水董座徐享崑遭逮連續出招 不服聲請提審被駁回再提抗告

▲徐享崑1日在新北市中和區遭苗栗警方逮捕。(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灣自來水公司前董事長徐享崑,14年前因收受500萬元賄款被判刑8年定讞,卻遲遲未入獄服刑,2018年被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1日在新北市遭逮捕,晚間解送中檢歸案。但徐昨晚到案時,不斷向中檢強調他未收到執行傳票,於是聲請「提審」,認為他被逮捕有違法之虞;台中地院2日下午審理後,以「這是確定判決的執行」,與提審要件不符,駁回徐的聲請提審。但稍早徐透過律師表示將提起抗告,由二審進行審查。

徐享崑在擔任自來水董事長期間,於2005年接受金棠科系公司老闆葉信村及協理黃百祿邀宴,收受葉500萬元賄款;葉要求讓2度測試運轉不合格的「拷潭及翁公園淨水場設備工程」,給予再測試的機會,但上述工程只要不合格,就該遭罰款及行政處分,雖然第三次測試運轉成功,但徐享崑也因收受賄絡被判刑8年定讞。

台中地檢署表示,中檢2017年11月24日寄執行傳票至徐在訴訟中所留的戶籍地苗栗公館,雖然沒找到徐,但徐的弟弟有代收執行傳票,送達程序有效;中檢要求徐須於同年12月6日上午報到,但徐未到,當日下午,中檢發文囑託苗檢發拘票代為執行,但同年苗檢拘提不到徐,因此中檢2018年3月12日對徐發布通緝。至此,整個程序已經完成。

據了解,徐在定讞後曾多次提起再審及聲請非常上訴等,並至少4次聲請暫緩執行,說明徐完全知道自己被傳喚執行,卻一再拖延執行時間。

遭到通緝的徐享崑,1日在新北市中和區被苗栗警方查獲,晚間9時許解送台中地檢署歸案,但到案時,他向中檢表示他沒有收到執行傳票,也不知道被通緝,並透過檢方向台中地院,以提審法第1條「人民被法院以外的任何機關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逮捕、拘禁地的地方法院聲請提審」聲請提審,認為自己被逮有違法之虞。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林源森2日下午表示,法庭就徐享崑聲請提審進行審理後,以「這是確定判決的執行,與提審要件不符」,駁回徐享崑的聲請。但稍早徐透過律師表示將提起抗告,將由二審進行審查。

►我沒有遲到,是時間遲到了!

【更多新聞】

前台水董座徐享崑涉貪汙通緝落網 中檢凌晨發監執行

醉男亂入廟會遭陣頭遭圍毆 警漏夜調閱監視器找10嫌

3歲童車內打翻珍奶 竟遭母親男友打爆頭喪命!二審判刑7年半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