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跟楊女發生婚外情,2人還在公車上發生關係,被判刑4個月又15天。(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桃園報導
陳姓公車司機認識已婚的楊姓女子,2人相談甚歡,進而發展出婚外情,並且戰遍桃園各大汽車旅館,不僅如此,2人甚至曾在未載客的公車上口交。直到楊女丈夫發現2人姦情,氣得對陳男提告,而法院也依相姦罪判陳男4個月又15日徒刑,並須賠償羅夫40萬元。
判決書指出,楊女與丈夫結婚多年,而陳男明知楊女已婚,卻仍與她發展出不倫戀情,更在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間到中壢、八德、桃園等地的摩鐵發生關係,除此之外,2人還曾多次利用公車未載客時在車上口交,行徑相當誇張。
直到楊女丈夫察覺有異質問楊女,她才全盤托出,坦承外遇,楊夫當場氣得對陳男提告求償。
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與楊女因日久生情,從一開始的畸戀發展到不倫交歡的階段,還一連發生9次關係,顯然並未尊重楊夫的婚姻,且破換其家庭,而陳男事後也並未與楊夫達成和解,因此將他依相姦罪判刑4個月又15日,得易科罰金13萬5千元;民事部分,則須賠償楊夫4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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