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鄭姓男子擔任髮型設計師於去年6月間,邀約男性顧客吃消夜喝紅酒,趁其昏睡時口交得逞卻挨告。(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鄭姓髮型設計師於去年6月間邀約男性客人下班後吃消夜,男子欣然赴約,後來鄭邀參觀新購住處,兩人一起喝紅酒還看電影,男子不勝酒力在其住處睡著,翌日清晨鄭見男客人熟睡撫摸下體並口交得逞,男子射精後驚醒下體濕熱質問,但鄭男卻否認,男子事後向警局提告;法官審理後將鄭男依趁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另須於3年內提供220小時義務勞務。
檢警調查,在桃園市擔任髮型設計工作的鄭姓男子,因長期服務男子而熟識,去年6月1日,男子去剪髮時,與鄭男相約下班後一起吃消夜,鄭男後來邀請男子到其新購的房子參觀,還拿出紅酒與男子共飲慶祝。
男子因喝紅酒後不宜騎車返家,鄭男建議男子留宿一晚,還拿出短褲替換入睡,翌日清晨5時30分,鄭男見男子熟睡,脫去其短褲基於乘機性交犯意,撫摸其生殖器,並為其口交並上下抽動而口交得逞,男子在夢中產生生理反應,以為與女友性交而射精,因感覺下體濕熱驚醒,但看見鄭男幫其穿上短褲且立即前往浴室漱口心生懷疑,待鄭男從浴室返回睡著,隨即離開住所,並前往警局報警提告。
鄭男偵訊時坦承有為男子口交,但否認有趁機性交罪嫌,辯稱是在男子清醒時兩人相互擁抱,之後幫他脫去褲子並口交,男子也抱著他的頭;但男子事後用LINE質問鄭是否對他口交,鄭起初否認後來卻向他道歉,並說自己酒後不知道自己做了甚麼,請求男子原諒等語,男子則以LINE對話內容截圖提告。
法院認為,鄭男辯稱酒後不知做了甚麼,但檢視其手機在案發前後都有傳輸LINE訊號,顯示仍有與他人通訊之相關證據,而當時被害人係熟睡狀態之認定,法官審酌鄭男因一時衝動而犯行,對男已身心造成一定程度影響,誠屬不該,惟事後與男子達成調解,並按期履行調解內容等情,依趁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另須於判決確定後3年內提供22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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