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資料照/記者羅婉庭攝)
記者羅婉庭/台北報導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競選辦公室3日向名嘴蔡玉真、「台灣基進」臉書粉專提出告訴,疑涉及公然侮辱罪、加重誹謗罪以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九十條之罪。
韓國瑜競選辦公室聲明全文:
一、針對媒體人蔡玉真於108年11月18日Youtube民視讚夯「辣新聞 搶先看」影片中,以「抱女人、養小三」、「喝了酒之後會砸破玻璃要刺人的人」等言論,形容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這些言論足以貶損韓候選人之人格及社會評價,已涉及公然侮辱與誹謗。
再者,蔡女士欲以不當之行為影響選情,於Youtube民視讚夯「辣新聞 搶先看」影片中,以「抱女人、養小三」、「喝了酒之後會砸破玻璃要刺人的人」等言論之方式,公然散布不實言論指控,顯有基於使韓候選人不當選、有打擊韓候選人選情之意圖。
二、「台灣基進」之發文者,使用社群網站Facebook之台灣基進粉絲專頁,基於公然侮辱犯意,在108年11月25日張貼:「有一種無恥,叫做韓國瑜」等語辱罵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嚴重貶損韓候選人之人格及社會評價。此等以不當之行為影響選情,於臉書(Facebook)發文之方式,公然散布不實言論,顯有基於使韓候選人不當選、打擊韓候選人選情之意圖。
因此,本日韓國瑜競選辦公室以公然侮辱罪、加重誹謗罪以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九十條之罪,正式對蔡女士提出妨害名譽及意圖使人不當選之告訴;以及,以公然侮辱罪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九十條之罪,正式對「台灣基進」之臉書網站發文者提起妨害名譽及意圖使人不當選之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