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晟不動產保證投資車會可獲利5%到6%涉吸金,檢察官聲請將負責人羈押禁見。(圖/翻攝鼎晟不動產網頁)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鼎晟不動產開發公司7年內,打著「保證回租」、「代客轉售」等口號,吸引民眾購買不動產、社區停車位,保證年獲利可達5%到6%,吸金約20億元,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連日漏夜複訊後,在4日上午依違反《銀行法》罪嫌重大等理由,向法院聲請將鼎晟張姓負責人羈押禁見。
根據經濟部工商登記紀錄,鼎晟從2004年起設立,經營不動產租售、停車場經營、投資顧問等行業,但檢調接獲線報,鼎晟疑從2012年起,以說明會、廣告文宣等,對外招攬投資雙北地區多處不動產、社區停車位,由於保證年獲利可達5%到6%,疑涉違反《銀行法》。
檢調在3日兵分6路搜索鼎晟公司等處所,並約談張姓負責人在內13名證人、被告,經移送北檢由檢察官漏夜複訊後,4日上午7點多,張姓負責人被依違反《銀行法》罪嫌重大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鼎晟不動產開發公司今天發表聲明如下:
目前本案尚在審理階段,且本案至今未有任何被害人之控訴,公司亦不涉及損害任何一方之權益,且報導中本公司所給予之利息(年息5-6%)明顯非「顯不相當之報酬」,甚至低於一般金融租賃公司,並有完整抵押擔保品,故絕非媒體報導之惡意吸金,且並無任何大眾受害之情事。
本公司經營迄今十六年,長期以來善盡企業之忠實管理及營運責任,未有損害任何一方權益之行為;調查局乃為了解公司之業務內容及營運模式,並非接獲任何一方之檢舉告發。本公司亦會遵循法令,善盡責任,全力配合相關單位之調查。
希望媒體朋友不要未審先判,羅織入罪,媒體之報導將對公司信譽造成極大之影響,期能待檢調單位及法院確認後再議,不要讓辛苦經營之公司信譽毀於一旦,盼媒體朋友能公正謹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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