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4歲童因食物含在口中不吞下去,被母親毆打致死。(圖/pixabay)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高雄洪姓夫妻因兒子常說謊多次拿籐條教訓,2018年4月份兒童節當天,洪妻又因兒子將食物含在口中憤而施暴,造成橫紋肌溶解,2天後不治,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洪妻劉姓女子管教過當,依傷害至四罪判她4年2個月有期徒刑,丈夫洪姓男子則依傷害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地院指出,洪姓夫妻都有正常工作,洪男在製造業任職,劉女則擔任護理師,育有2名兒子,其中大兒子已就讀小學,小兒子年僅4歲,丈夫由於平日工時較長,2名小孩的生活起居幾乎都由劉女照料,不過劉女也因此出現恐慌、焦慮等症狀,案發前的5年前開始就已在身心科看診。
2019年3月3日,洪男因小兒子說謊,加上不理會警告,便以籐條教訓,造成臀部、大腿多處受傷,但事發天後,正值4月4日兒童節晚間,小兒子因將食物含在口中不吞,劉女多次勸告不聽下,又拿起藤條毆打腿部,過程中因小兒子閃躲,造成頭、手、四肢被波及。
洪姓夫妻在4月6日凌晨將近2點時發現小兒子出現呼吸異常現象,緊急送醫急救時瞳孔已放大,且已無生命跡象,經過搶救後仍宣告死亡,警方收到醫院通報後進行調查,洪姓夫妻在偵訊時坦承都有打小孩,但劉女卻又說,她當時僅拿「愛的小手」教訓兒子,應該與呼吸異常無關。
法醫進行解剖後,發現男童腿部有7條瘀傷,且身上其他部位如頭部、四肢、軀幹等都有新舊傷,其中致命傷是兩腿被藤條抽打導致的橫紋肌溶解症,當下釋放出足以致死的肌球蛋白,直接造成腎小管壞死而死亡,合議庭在審理時,認為雙方的證詞吻合,只不過劉女辯稱拿愛的小手抽打,但是根據洪男提供的籐條來看,比對後與傷勢吻合,加上劉女短時間內強力毆打下,死亡應無可避免。
劉女在庭訊時宣稱小兒子愛說謊、吃東西塞嘴巴,又說已與兒子約定好,再犯要給予處罰,但合議庭法官則批評,此類約束僅限於大人片面的管束,毆打小兒僅為發洩情緒壓力,並無去探究小孩不乖的是從何而來,但合議庭也考慮到劉女身心被診斷出有急性子、完美性格,再加上壓力來源來自於協助先生公司及處理等問題,以及小孩說謊、吵鬧難以入睡,以至於耽誤許多藥物無法按時服用,因此給予她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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