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女高中生搭高雄捷運手扶梯時,遭林姓男子尾隨且被他襲臀。(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女高中生於2月26日晚上,在高雄捷運左營站出入口遭一名林姓男子尾隨,從搭乘手扶梯下樓開始,林男便一路跟著女高中生,甚至趁少女毫無防備的情況下,從背後伸手襲她臀部。橋頭地院認定林男的性騷擾行為是出於故意,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林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女高中生身著學校制服,正要從捷運出入口搭乘手扶梯下樓至刷卡處搭車,孰料,此時林男心生歹念,竟一路尾隨女高中生,趁她毫無防備、無法抗拒的情況下,伸出鹹豬手襲她的臀部,事發當下,女高中生立刻請求高捷保全人員協助她報警。
事後,林男到案後,主動坦承自己的犯行,與被害女高中生描述情節相符,而法官透過捷運站現場的監視器畫面佐證,判定他罪證確鑿,此外法官認為林男僅為一己私慾,對被害人造成身心重大影響,且女高中生只是單單搭捷運卻遇上被性騷擾,恐對她的人格發展、價值觀有負面影響,但橋頭地院簡易庭最後考量,林男願意坦承自己的犯行,依性騷擾防治法,將林男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可上訴。
【更多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