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設備商華為。(圖/路透)
記者朱世凱/綜合報導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上(11)月底通過一項決定,認定華為威脅美國國家安全,並禁止當地農村地區運營商使用通用服務基金(USF)購買華為設備。華為今(5)日在美國法院提交起訴書,認為FCC並未提供任何證據或合理的理由來支持其決定,違反了美國憲法、《行政程序法》等美國法律。
據《環球網》報導,針對FCC禁止華為參與聯邦補貼資金項目的決定,華為在深圳總部召開記者會宣布,公司已於5日在美國法院提交起訴書,請求法院認定FCC有關「禁止華為參與聯邦補貼資金項目」的決定違反美國憲法和《行政訴訟法》。華為表示,FCC的認定結果隨意武斷,未給予華為行使正當程序的機會。
▼華為控告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違反美國憲法。(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表示,「僅僅因為華為是一家中國公司就禁止我們,這不能解決任何網路安全問題。」他也補充說,FCC主席和其他委員未提供任何證據,來證明他們認為華為構成安全威脅的指控;自FCC在2018年3月首次提出這項提議開始,華為和美國農村地區運營商提交了許多事實依據和反對意見,但FCC卻完全忽視這些資料。
華為企業溝通部副總裁宋凱指出,FCC的決定不利於提升美國農村地區的聯接水準,因為這些地區依賴華為的設備來接入網路,而其他廠商不願意在「非常偏遠、地形條件艱苦以及人口稀少的」地區發展業務。他還表示,這項禁令以及隨後發布的移除和替換華為設備的提案,將帶來數億美元的額外成本,甚至導致一些小型運營商破產。
華為方面認為,FCC此項決定基於片面的訊息及對中國法律的錯誤解讀,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就認定華為構成國家安全威脅,不僅會造成經濟損失,「也違反了立法的正當程序原則,涉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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