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遭下藥性侵!好友「獻身當餌」願做全套 上演汽旅復仇記

(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小可喝下摻藥咖啡,意識漸漸模糊。(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4年前一人分飾兩角,假扮應召站女負責人對外應徵,再扮演嫖客下藥性侵。小可(化名)受騙前往摩鐵,卻遭下藥性侵,等到醒來時只剩自己一人。小可的2個閨蜜得知後,決定以自身作餌,設局展開復仇,最終幾人紛紛被判刑。

判決書指出,林男2015年9月16日利用通訊軟體WeChat結識小可,自稱是某應召站女負責人「筱薰」,要應徵女子進行半套性服務。小可信以為真,隔天中午前往指定的汽車旅館,林男則以男客身分登場,並趁機在咖啡中加入不明藥劑。

小可喝下咖啡後,意識逐漸模糊,遭林男性侵得逞,等到再次醒來已不見對方身影,更未留下任何款項。小可不甘受辱,向閨蜜小春(化名)、小芬(化名)傾訴,2人聽聞後忿忿不平,決定以小春作餌,主動用微信加林男好友,再約出對方復仇。

同月22日,林男故技重施,以「筱薰」身分詢問小春要不要從事性工作,沒想到小春一口答應,還在電話中「加碼」稱願從事全套性交易,讓他聽完見獵心喜,立刻佯稱男客已經預約在台中某汽車旅館。

事實上,小春早就把電話開擴音,小可則在一旁確認男方聲音,最終確認是林男,幾人立即展開行動。9月24日晚間,小春依約進入指定房間,但5分鐘隨即佯稱要出去接一下母親電話,埋伏在外的小可、小芬見時機成熟,立刻持BB槍進入房內,朝牆壁開了2發鋼珠彈,喝斥林男「不要動」。

3女進房後,先是逼問為何性交易不給錢,隨後搶走林男放在床頭的衣物、包包,丟進浴缸內浸濕,不讓林男離開,全程約15分鐘。林男見幾人離去,立刻打電話到櫃檯請求報警,結果警方到場後,馬上查扣林男使用的手機,全案細節因此曝光。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將林男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6個月。至於小可、小春及小芬等3人,則因剝奪林男行動自由,加上彼此聯絡、分工,有明顯犯意,因此依強制罪各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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