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溫對阿桃伸出狼爪。(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林昱萱/花蓮報導
一名台鐵司機員「阿溫」(化名)偶然認識女子「阿桃」(化名)之後,兩人時不時都會互相打招呼、聊天,但沒想到他有次下班後,看到阿桃獨自在田裡忙碌,竟然色心大起,衝到田裡對她強行指侵得逞,行徑相當誇張。
判決指出,阿溫與阿桃平常就會聊天、打招呼,而阿溫也從過程中發現,阿桃的智商與常人有異。一開始兩人都相安無事,阿溫也一直在對方面前展現出彬彬有禮的一面。怎料,離譜的是,有一次清晨阿溫剛下班,看到獨自一人在田裡忙碌的阿桃,竟然獸性大發,衝到田裡面對阿桃指侵得逞。
阿溫的獸行讓阿桃留下不可抹滅的傷痛,因此法官認為阿溫利用對方對他的信任,犯下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性交罪,因此依法判他7年4月徒刑,而全案上訴到二審後,二審法官認為,雖然阿溫已經用20萬與對方達成和解,但阿桃仍是感到相當害怕,因此仍舊判阿溫3年4月徒刑,全案目前已經上訴到最高法院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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