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成在捷運上用下體狂頂女子,遭判刑8個月。(示意圖/CFP)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男子阿成(化名)搭捷運見到長相甜美的女子小乃(化名)便起了色心,不但上前貼近,還用下體磨蹭對方。小乃突然感覺到屁股有「熱熱、硬硬的物體」,才驚覺遭到性騷擾,於是大喊「有變態」,隨後也立刻報警,並堅持提告。阿成事後坦承犯行,還稱,「我有一股衝動的感覺」,法院因此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他8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小乃與友人2018年11月間搭乘捷運,在人潮擁擠的車廂中,小乃突然感覺到屁股有「熱熱、硬硬的物體」接觸,起初她以為是車廂搖晃,阿成才不小心碰到她,於是她變換位置,但沒想到阿成又貼了上來,而這次小乃再度感覺有異物碰觸,轉頭後又只見到阿成在後方,因此更加確定遭到性騷擾,於是大喊,「有變態」。
阿成當下見事跡敗露,相當慌張,還不斷揮手否認,狂喊「沒有」、「對不起」,但小乃仍氣得堅持報警,並且提告。
法院審理時,阿成坦承犯行,還表示,一見到小乃後,「我有一股衝動的感覺,控制不住,然後我就用我的下體隔著褲子碰到她的臀部,但沒有磨蹭,只有碰到,大約六秒。」
法官事後認為,阿成不但認罪,還完整的描述了當時的生理及心理狀態,認定是累犯,因此重判他8個月徒刑。然而,事後阿成卻上訴改稱,當時車廂確實晃動,他才不小心碰到小乃,這並非性騷擾,之前是因為受律師建議才認罪,但二審法官並不採信其說法,駁回他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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