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店驚傳撞擊聲!竟是老闆娘遭小學同學性侵 火辣闆娘無助拍門淚崩:救救我

▲▼流淚、沮喪。(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阿傑對花花伸出狼爪。(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嘉義報導

一名男子「阿傑」(化名)愛慕小吃店老闆娘「花花」(化名),竟然就在一天夜裡,強行將對方店的鐵捲門拉下,並強硬脫褲性侵對方,過程中花花無助地用力拍打木板隔間,卻仍是被阿傑強逞獸慾。對此,嘉義地院認為,阿傑的行徑已經嚴重傷害花花,因此依法判他4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阿傑與花花是國小同學,兩人在朋友的引介下再次相遇,而之後阿傑對花花心生愛慕,常常會帶酒到花花的店裡喝、聊天,久而久之竟然還趁對方不注意時,偷親對方的脖子,而阿傑的舉動讓花花當場怒炸,氣得說如果他再亂來,自己就會報警。

怎料,更離譜的是,阿傑之後又有一次到花花店裡賴著不走,接著還強行將小吃店鐵門關上,並把花花壓到椅子上,過程中花花不斷逃跑,並試圖敲店裡的木板隔間,希望可以引起鄰居注意,但無奈阿傑的力氣實在太大,花花最終仍是被對方強行性侵得逞。

對此,隔壁鄰居聽到花花的呼救後,趕忙敲鐵門呼喊她,而阿傑也因此被嚇到,急著起身時,似乎是害怕被發現獸行,還順帶替花花把內褲穿好,而之後花花在鄰居的幫助下,報警處理才逃脫阿傑魔爪。

阿傑否認犯案還辯稱是花花自己掀裙子引誘,但花花、鄰居的說法立馬將他打臉,因此法官不採信其說詞,依於女子以強暴之方法而為性交,判他有期徒刑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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