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工程師因言語、肢體性騷擾,遭到懲戒。(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台鐵劉姓正工程司長期以言語、肢體對2名新進女職員小靜(化名)和小芳(化名)性騷擾,甚至還以「辣妹」、「妳是我心中的小林志玲」等言語挑逗對方,一審新北地院判他有期徒刑4個月,易科罰金12萬元,另遭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判休職6個月。
判決書指出,小靜提到是2018年5月4日與劉男在板橋車站吃飯,孰料,過程中不但被隨意碰觸臉頰和下巴,談話過程中劉男還用手摸她臀部。劉男於辦公室內稱小靜為「辣妹」,聊天對話裡卻提到「LP」、「太快出來並不好」、「妳就像是一塊豆腐,捨不得下手」,「妳是我心中的小林志玲」等言語性騷擾,遭到提告,一審劉男被判有期徒刑4個月,易科罰金12萬元。
小芳也出面指控,2018年3月時搭乘劉男駕駛車輛過程,以及同年5月在辦公室內,分別被劉男摸大腿、碰肩膀,甚至還拍打臀部;某次換夏裝時劉男對她說出「早就該這樣穿了」,在平常聊天、談公事還說出「妳都被睡過了,喜餅就免了吧!」、「大家都是大人了,我講這個妳應該懂,出來比較舒服。」等言語性騷擾。
台鐵接獲申訴後進行調查,認定有性騷擾一事,劉男被記過2次和1次行政懲處,並移交至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劉男表示,自己是段長,純粹是長官對部屬的關心,要安撫2名新進女職員,協助上手工作,否認性騷擾一事,他覺得小靜聲音微弱像林志玲,且豆腐一詞只是稱讚皮膚保養得宜,並沒有輕挑的意味,拍小芳肩膀、腰部只是想提醒不要久待影印室,以及打氣鼓勵,絕無性騷擾意圖。
公懲會根據警局筆錄、監視器畫面以及臺鐵局性騷擾防治申訴評議委員會的調查報告,認定劉男行為已構成性騷擾,造成2名女同事身心受害,還影響同事間的人際關係,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判休職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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