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也預料不到兒子會突然生病,又沒人幫忙照顧。(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黃可昀/綜合報導
一名女網友表示,她昨天早上起來發現兒子感冒發燒,只好和課長請假帶小孩去看醫生,結果今天兒子狀況依然不太好,她媽媽又剛好不在,所以沒人幫忙顧小孩,她只好再度向課長請假,怎料這次卻被對方要求「要提前三天請假」,讓他氣到PO文抱怨。
這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表示,她本身是單親媽媽,獨自撫養8歲大的兒子,平時還有爸媽會幫忙照顧,不過,家人昨天出遠門臨時趕不回來,她總不能把生病的兒子獨自丟在家,所以傳訊息向課長請假。本來以為爸媽昨天半夜會回來,今天就能幫忙照顧兒子,結果今天早上才看到媽媽傳來的訊息說,「無法趕回來幫忙照顧小孩,妳請假」,於是原PO趕快再傳訊息向課長多請一天假,想不到對方這次竟回應,「事假按勞基法規定,要提前三天請假。」
▲網友認為主管其實也很為難。(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她看到訊息的當下,強忍著怒火回傳,「小孩生病不可能三天前就預料的到吧!」課長卻說,「妳昨天知道妳女兒生病了,所以昨天就可以請今天的假。」冷血回覆讓原PO感到非常心寒,自己請假也是逼不得已,卻被主管如此刁難。網友也表示,「這主管還好嗎?他知道他父母重病,所以提早請喪假嗎」、「好不通人情」、「那家庭照顧假呢?喜歡搬法規,那就搬法規囉。」
但也有網友站在主管的立場替他說話,「可能人力調動會來不及吧,因為今天你突然請今天的假,主管總不可能叫突然叫休假的人上班」、「如果我今天臨時才知道我的同事請假,我卻要做他的工作,好不容易今天有約或休假突然要幫忙代班我會有點不開心,畢竟出來工作就是要安排好小孩事宜」、「很兩難,公司也是要營運,臨時請假,剩下沒做的苦的還是同事。」
事實上,勞基法並沒有規定事假要提前三天請,「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只要一年不超過14日即可,所以原PO當天請假並沒有違法,但臨時沒上班確實會影響到其他員工,如果已經確定某一天有事情,最好早點向主管請假比較好,以便公司調度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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