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議會10日三讀通過《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將寫下石虎保育新的一頁。(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苗栗縣議會10日終於三讀通過《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將成為全國第一個針對單一物種的保育條例,也洗刷了苗栗縣議會「反對石虎保育」的污名;更跨黨達成共識,開發面積確定為1公頃以上、長度1000公尺以上,在規劃設計階段需徵詢專家學者意見,採取對環境友善的工法,獲大會共識,三讀通過。
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2019年6月2度送交議會,當時35名議員出席,9票贊成、25票反對、1票棄權,將石虎自治條例草案退回審查;2019年縣議會第2次會期,議會由國民黨團、議會改革連線與民進黨團,各提出一個版本送交議會,在第四分組審查後,共同協商出議會共識版本,並送交議會二、三讀。
之前藍綠雙方最大爭議在於第4條,對於縣內開發工程應採取專家諮詢和生態友善工法的面積距離規範;當時國民黨主張「開發面積2公頃以上或新闢、道路長度為3000公尺以上」;民進黨團與議會改革連線主張「開發面積1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為1000公尺以上」,最後各退一步修正「開發面積1.5公頃,道路長度2000公尺以上,應在規劃初期及施工階段徵詢專家學者意見,採取對環境友善工法」,且不做經費限制。
議長鍾東錦最後詢問各個議員有無意見,接著敲下議事槌,並宣布「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正式通過」;鍾也說,苗栗縣是第一個保育石虎,是很好的事情,現場與會議員拍手鼓掌;議員韓茂賢更是比讚說「你們是第一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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