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碟勒索網紅又違約公開 主播秦綾謙前夫判賠240萬

▲▼秦綾謙2016年爆出和小鮮肉安德烈共處一室,被前夫捉姦並拍下影片。(圖/取自秦綾謙臉書、安德烈instagram)

▲秦綾謙與安德烈的光碟事件,安德烈求償二審獲賠240萬元。(圖/取自秦綾謙臉書、安德烈instagram)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TVBS主播秦綾謙婚後密會網紅安德烈,2016年間婚姻存續期間遭前夫吳炳輝發現並拍下光碟,秦綾謙當天協議付錢離婚,讓前公婆吳欣蒼、蔡馨樂簽下保密條款並銷毀光碟。但吳男事後又私下違約,找媒體公布光碟。安德烈求償,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吳男賠償安德烈240萬元。可上訴。

喜愛小狗的秦綾謙2015年認識同為愛狗人士的吳炳輝,2人相戀不到1年就登記結婚,但2人婚姻也僅維持不到1年就離婚收場。而導致2人離婚的導火線,就是秦綾謙2016年9月密會「小鮮肉」、網路上頗負盛名的「​淡水小鮮肉」安德烈(本名林少緯)。

吳炳輝當時帶著徵信社人員,偷偷到安德烈的淡水別墅外架梯爬2樓窗戶,目擊孤男寡女共處一室,當時安德烈打赤膊,秦綾謙著T恤、碎花短裙坐床邊。吳男氣得敲窗怒罵,3人當晚在警局談判,秦、安同意各賠190萬元和解,另外也要求吳男父母吳欣蒼、蔡馨樂簽下保密條款並銷毀光碟,秦、吳10月間隨即離婚。

但吳男事後違反保密約定,透過父母將光碟交給媒體公開。另吳男父母也向秦女強索250萬元,還揚言不給錢就要把備份影片外流給電視台,秦女提告恐嚇,吳男父母最後遭判刑5月、8月定讞。

安德烈事後也提出訴訟,要求吳男返還當時交付的190萬元和解金,並請求190萬元的懲罰性賠償金。一審駁回安德烈的請求,案經上訴,高院二審卻出現逆轉判決,改認定吳男確實違反保密條款,因此改判吳男須返還190萬元和解金,以及50萬元的懲罰性賠償金,總計判賠24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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