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工程弊案,檢方偵結依貪汙罪嫌起訴前工程處長林文楨等15人。(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偵辦桃機第二航廈工程弊案,前工程處長林文楨等人涉嫌於2017年至2018年間參與規畫與督導桃園機場第二航廈擴建工程案期間,先後向4家承包商索賄,總經費約2億元工程費要求百分之3即600萬元回扣,項目包括第三航站土方、機場道面維護、機坪新建等工程均涉入,檢方12日偵查終結依貪汙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等罪嫌將林文楨與吳姓工程師等15人提起公訴。
據起訴書指稱,桃機第二航廈於2015年擴建初期,因漏水問題內部人員已質疑施工品質出現嚴重瑕疵,檢舉時任工程處長58歲的林文禎、45歲的吳姓工程師可能收受廠商好處,桃檢於今年8月指揮上百名調查人員同步搜索,查出2017年至2018年至少有5件標案可疑,林涉嫌洩漏底價、變更預算與浮報工程價格圖利特定廠商。
▲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工程弊案,其中二航廈擴建部分已啟用數年。(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檢方還查出,桃機公司於2015年11月間辦理「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擴建工程」公開招標,由特定廠商得標後於2016年5月報請第一次變更設計,林文禎在同年10月向特定廠商王姓副總工程師索討回扣,約好以工程費2億餘元的百分之三收取整數600萬元,並由下屬吳姓工程師為收取回扣窗口。
起訴書中還提及,桃機公司「107至108年度桃園國際機場道面維護工程」招標因多次流標,林文禎幫助某營造公司得標,涉嫌洩漏預算總表、詳細價目表與該標案歷年之標比資料,去年3月間開標後,僅特定一家廠商投標仍然得標,決標金額與底價比高達百分之95.78,明顯有洩漏底價之嫌。
起訴書指出,林文楨在「新二機棚廠前機坪新建工程」、「桃園國際機場G4加油站新建工程」案,都涉嫌護航、洩漏招標資訊讓特定廠商獲利,檢方複訊時,林辯稱是業者主動行賄,坦承有收受回扣,但廠商卻指證是林主動索賄,涉嫌在工程中至少收受百分之三回扣。
桃檢認為,林文楨擔任桃機公司工程處長要職,為貪圖金錢忘卻身為公務員職責,長期收受廠商回扣與賄賂,還涉嫌洩漏標案資訊,造成廠商不公平競爭,偵查中雖繳回部分犯罪所得但始終否認犯行,建請從重量刑併宣告褫奪公權,檢方偵結將林文楨、吳姓工程師等15人分別依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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