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偵辦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工程弊案,主嫌林文楨偵結依貪汙罪嫌起訴移審桃園地院,地院晚間審訊後裁定羈押禁見。(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偵辦桃機第二航廈工程弊案,前工程處長林文楨等人涉嫌於2017年至2018年間,趁規畫與督導桃園機場第二航廈擴建工程案向承包商索賄,檢方偵查終結依貪汙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等罪嫌將林文楨等15人提起公訴並移審地院,地院晚間審訊後以林文楨僅坦承部分犯行,對收回扣仍矢口否認,考量其嫌疑重大、犯最輕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串供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據檢方起訴指稱,桃機第二航廈於2015年擴建初期,因出現漏水問題遭桃機內部人員質疑施工品質有瑕疵,時任工程處長58歲的林文禎、45歲的吳姓工程師遭檢舉,桃檢於今年8月指揮上百名調查人員同步搜索,查出2017年至2018年至少有5件標案可疑,林涉嫌洩漏底價、變更預算與浮報工程價格圖利特定廠商。
檢方今天移審地院,地院法官晚間開庭,林僅坦承部分犯行,對收取回扣部分依舊矢口否認,法官考量林涉嫌重大,且犯最輕5年以上重罪,恐有逃亡、串供之虞,考量林身為工程處長,明知桃機是國家重要飛機起降場所,竟以職務之便向包商收回扣,惡性重大,審訊後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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