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鄰居在對街「熱情」跑過去吐2次口水 上法庭他辯稱:胃食道逆流

吵架,(圖/達志/示意圖)

▲ 多年老鄰居,因訴訟而結怨,楊男憤恨難消,日前遇邱女路過,竟朝邱女近距離吐二次口水。(圖/示意圖/達志)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朝人亂吐口水也算侮辱!楊姓男子與邱姓女子是多年鄰居,因訴訟而結怨,楊男憤恨難消,日前遇邱女路過,竟朝邱女近距離吐二次口水,邱女報警提告,警方移送基隆地檢署,近日以公然侮辱罪嫌起訴楊男。

基隆地檢署偵查指出,楊邱二人是老鄰居,因訴訟結怨,二人心結甚深,2019年某日上午,邱女途經楊男的店家馬路對面,楊舊仇新恨,湧上心頭,竟穿越馬路跑至對街,朝邱女吐二次口水。唾沫並飛濺邱女,並有許姓路人在場,貶損邱女人格、社會評價,近日起訴楊男。

楊男到案辯稱,他有胃食道逆流,經常吐口水在地上,並沒有要污辱邱女的意思。但楊男第一次朝邱女吐口水時,已遭許姓路人喝斥:「怎樣?吐口水很大嗎?」,楊男卻還是執意再朝邱女吐第二次口水。

檢察官經勘驗路口監視器畫,確認楊男從經營的店家,穿越馬路後站在距離邱女約2步的位置吐二次口水,蓄意貶損邱女人格與社會評價,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將楊男起訴。

「時間對我們來說完全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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