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批遠航停停飛飛,要求政府修法,避免這類荒唐鬧劇再發生。(圖/記者賴文萱攝)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12日突無預警宣布停飛,但今上午董事長張綱維卻出面指稱是同仁誤判情勢,駁斥停業說。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下午召開記者會怒批,遠航停停飛飛,消費者、員工的權益如何保障?要求政府修法,避免這類荒唐的鬧劇再次發生。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鄭雅菱表示,上午看完遠航董事長張綱維的記者會,我們完全無法因為這樣的消息感到鬆一口氣,遠航飛飛停停,消費者員工如何保障?她也說,遠航過去有多次停飛紀錄,飛安、勞安上的違規紀錄也罄竹難書,像遠航這樣不穩定的企業,需要更多制度,甚至政府的強制力去約束,避免這樣荒唐的鬧劇再次發生。
遠航企業工會顧問林芸則列舉遠航5大惡狀,包含不斷違法勞動法令,片面更改勞動契約;權力消滅工會,集體解雇工會幹部;恣意挪動基金,員工被工資遲發也無能為力;飛安機械紀錄不佳;多次無預警停飛與取消航班。
▲林芸批評遠航,開公司不能當兒戲,這不是經營航空公司應有的態度跟責任。(圖/記者賴文萱攝)
林芸批評,遠航昨天說倒,今天又說不倒,會不會明天又倒了?營運狀況讓人匪夷所思,這樣消費者到底要不要退票?她批,開公司不能當兒戲,一間公司講話到底有沒有誠信,這是不能鬧著玩的,並強調這不是經營航空公司應有的態度跟責任。
工會最後提出3大訴求,第一,修改《大解法》違法企業負責人應課刑罰,政府應有強制調查與介入權,工會說,遠航是一間不怕民航局動輒百萬罰款的公司,違反《大解法》最重罰款也不過就50萬元,這也難怪遠航會選擇以「無預警」的方式宣佈停航。
為讓此法能有效遏止企業惡性倒閉,並保障勞工權益在公司倒閉後不受損失,工會也主張負責人應課刑罰,政府要強制介入調查與仲裁。
第二,民營企業應設立勞工董事、違反勞動法令納入航權評估。工會說,航空業為特許行業,每條航權都需要透過談判以及分配,近年來航空產業獲利甚高,成為惡雇主的代名詞,建議在民航法以及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中明確修法,要求主管機關交通部及行政院,將航空公司違反重大勞動法令納入航權審核評估。
第三,旅客賠償明確化、反對罷工預告。工會表示,從遠航多次無預警停飛最後宣佈停航的事件來看,可以見得航空公司不僅侵害勞工權益也不顧消費者權益,因此工會認為政府應立法明確要求航空公司負起賠償旅客的全部責任,甚至設立保障旅客之專戶,由主管機關與工會共同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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