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控對方臉書發文誹謗遭打臉。(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替弟弟討8000元債務,卻發現沈姓男子在臉書PO文「陳男講話骯髒下流」、「在教會內騙財騙色」等,直接怒告對方加重誹謗罪。一審法官以沈男為教友們的公共利益PO文認定無罪,檢方上訴,二審根據調查資料及沈男的2名教友證詞,認為陳男的確在行為、說詞上皆有不適之處,並非虛構內容,因此維持一審結果定讞。
判決書指出,陳男當時是幫弟弟向沈男女友討回8000元,不料,看到沈男發文抹黑讓他十分不滿。沈男於臉書貼文中提及許多陳男的文字,包括「此人有欺騙教會姊妹騙財騙色的紀錄」、「阻礙慕道女性,已經被教會趕出」、「出言也是非常骯髒下流」,此外留言處還貼出與他人的LINE對話紀錄截圖,更寫著「為了錢他什麼都會做,喜歡搭訕年輕女子」,陳男認為這些貼文誹謗他而提告。
沈男提到,自己起初因為陳男幫忙協調債務時,曾以LINE傳送帶有濃濃恐嚇味的字句,像是「我們也知道你老家和住的地方,我直接找你比較快」、「明天中午沒到,你女朋友的雞拔就換我插,知道嗎」等對話,讓他備受威脅,此外透過陳男的2名教友得知陳男在教會裡也曾有過不適行為,雖無騙財騙色但陳男已遭教會趕出,因此他只是希望經由臉書貼文提醒教會信眾要小心。
經高院審理,法官就教友說詞以及2人對話,認定陳男的確說出語帶威脅的不當言詞,且為沈男的親身經歷並非隨意捏造,因此駁回檢方請求,最終維持一審結果,沈男無罪定讞。
【更多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