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障男久病10多年未癒,一時心情不好竟怪罪短暫照顧他的台大醫師,還持刀威脅喝抗鬱劑礦泉水。(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孫于珊/台北報導
一名患有重度憂鬱症等身心症狀的男子,在接受台大醫院治療後未果,竟怨懟曾照顧他的黃醫師,於是佯裝送貨員釣黃醫師出來取貨,然後掏出水果刀威脅對方喝下摻有抗鬱劑藥物的礦泉水!所幸有好心路人上前幫忙,員警獲報後也趕赴現場,並無人受傷。精障男犯以恐嚇方法妨害醫務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遭台北地院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但給予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遠離黃醫師至少50公尺,全案可上訴。
該男自2009年起患有重度憂鬱症、疑似潛伏性思覺失調症等身心症狀,並於2009至2017年間在台大精神科住院治療。2017年11月底至2018年1月中旬,短暫接受黃姓住院醫師的照顧,但出院1年半後,僅因病症未能痊癒、心情沮喪,竟對黃醫師心生不滿,2019年7月14日中午12時許,便前往醫院找黃醫師報復!
▲精障男佯裝送貨員騙醫師出來見面,隨後掏出預藏水果刀恐嚇。(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男子佯裝送貨員,撥打黃醫師的公務手機,要求當面交付包裹,雖然醫師回覆包裹放在收發室即可,婉拒碰面,但男子仍堅持須親收包裹,醫師只好前往見面。不料,男子左手拿出預藏水果刀,醫師連忙抓住其持刀的左手,男子再用右手拿出一瓶摻有抗鬱劑藥物的礦泉水,恫稱:「如果不想受傷的話,乖乖喝下這瓶水」等語。所幸有路人見狀趨近,醫師則高聲呼救,趁男子一時分心,順利奪下他手上的刀子交給路人,緊接跑到駐衛警辦公室報警。
法官審酌男子罹患身心症狀且就診十數年,僅因久病未癒、突然情緒低落就恣意責怪醫師,不僅妨害醫療業務執行,造成醫師心理恐懼,更損害醫病關係,但念在男子坦承犯行,且有意與醫師進行調解以獲諒解,但遭醫師拒絕,表示「目前不請求賠償,也不願與精障男見面」、「勿讓精障男接近我或台大醫院」。
法官考量一切情狀後,量處男子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但給予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且應遠離黃醫師至少50公尺,並禁止對醫師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騷擾、跟蹤等行為,若違反上述保護管束事項情節重大,醫師與檢方均可向法院聲請撤銷緩刑。
【相關新聞】
►他批立委王定宇「不要臉」挨告 法官判無罪:針對行為適當評論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