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馬英九無罪遭監委約談 北院法官唐玥:如期赴約

▲▼馬英九洩密案,庭末發表聲明。(圖/記者黃軍瑋攝)

▲馬英九洩密案經多次審理判決無罪,監委陳師孟質疑法官濫用「自由心證」要求調查,監察院將於2020年1月16日約談北院法官。(圖,資料照/記者黃軍瑋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司法獨立是普世觀念,但碰上了政治,往往成為各陣營炒作的題材,支持者們更跟著高喊「法院是XX黨開的」,也讓政治與司法在民眾眼中,蒙上了一層曖昧關係;監察院先前才因北院審理前總統陳水扁案件時,更換承審法官一事約談相關人員,如今又將於2020年1月16日,約談在洩密案中,判馬英九無罪的北院法官唐玥,對此,唐玥表示尊重監委職權,將如期赴約。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表示,大法官釋字325號解釋,指監察院調查權有界限,必須在法律見解、事實認定等審判核心之外,若無觸及審判核心,尊重監委職權。

而北院法官唐玥表示,目前未收到正式函文,還不清楚對方要問甚麼,在請示北院院長後,決定如期赴約,也希望藉此機會澄清事實;而馬英九洩密案上訴高院後,先是改判4月徒刑,後上訴最高院又發回更審,再經高院判決無罪,其中撤銷有罪判決的最高院5位法官、高院合議庭判決無罪的3位法官,目前都尚未被約談。

監委陳師孟先前質疑,北院審理「前總統陳水扁四大案」時更換承審法官,是有隱情或基於「政治動機」,經過幾個月調查,監察院於2019年2月召開司獄委員會,討論調查報告後,促請北院「檢討改進」;7月時,監委陳師孟又發新聞稿,要調查馬英九洩密案無罪判決中,歷審法官有無濫用自由心證,究竟這次監察院要了解些甚麼,民眾都等著看。

政治與司法的糾葛,自國民黨前秘書長許水德1995年時,一句「法院是國民黨開的」,讓民眾心中留下「深刻印象」後,這句話便隨著政黨輪替,被套上不同的顏色、立場,更時常出現在網友們的評論中。

而民眾對司法的印象,也隨著不同意識形態,有不一樣的「看法」,例如厭惡權貴就喊「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對上訴後判決不滿,就酸「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指風頭過了,無罪釋放)」,看來司法與人民觀感的距離,仍有待更多努力、溝通才能拉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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