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水被螺旋槳截斷右腿...男哭:現在我人生顛峰!無照駕駛賠137萬元

▲▼潛水。(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男子在小琉球潛水遭娛樂船的螺旋槳截斷右腿。(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高雄報導

邱姓業務員赴小琉球潛水遭娛樂船的螺旋槳截斷右腿,他要求該船的陳姓駕駛給付住院、精神損害等共947萬餘元。一審屏東地院判陳男須賠償309萬餘元,二審上訴後,高雄高分院斟酌雙方財力狀況,陳男付137萬元即可,比一審少100多萬元,邱男也與陳的雇主以430萬元達成和解。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邱男是2017年8月12日下午1點多搭乘「寶貝66號」娛樂漁業船從屏東琉球相杉福漁港出海,預計要前往烏鬼洞前方600公尺海域進行潛水活動,而同日傍晚5點半船隻正要從停船處駛離時,陳男為避免船隻觸礁,請潛水客們先遠離船隻,往前行駛時沒注意到周圍是否還有其他潛水客,導致此時邱男爬上船時,從扶梯摔落再遭螺旋槳打斷右腿後截肢。

邱男表示,「我正值青壯年,處於事業、人生中的顛峰,卻因為截肢,生活受到莫大衝擊」,意外讓他身心靈受創,應該獲得947萬的賠償。無照駕駛的陳男辯稱,當時他有注意四周狀況,也提醒潛水客要遠離船隻先別上來,但邱男不顧往前行駛的狀態,執意要上船才會發生摔落海中被螺旋槳打斷腿的事件。

一審屏東地院認定陳男有過失,須賠309萬餘元,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斟酌財力狀況,且認為邱男要求的勞動損失過高,因此判陳男只要付137萬元即可,而邱男與陳的雇主另以430萬元達成和解。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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