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男明知李女已為人妻,還多次帶她出遊並同住一房間,法官判他們須連帶賠償李夫30萬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台中報導
江姓男子明知李姓女子已為人妻,仍多次開車載李女出遊,2人舉止親暱甚至同住一房間。李女丈夫知道自己被戴綠帽後氣得找徵信社抓姦,對2人提出告訴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時,江男與李女否認通姦,辯稱2人出遊時還都各帶2名子女同住一房,絕對沒有發生關係。法官審酌,最終判2人須賠償李夫30萬元。仍可上訴。
李女與丈夫2012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江男明知李女已是人妻卻毫不避諱,2018年12月開始連續5個月多次開車載李女出遊。李夫指控,李女與江男相處時不只舉止親暱,還會同住一房發生關係,他在知情後心理承受莫大壓力非常痛苦,因此決定提告,向2人求償100萬。
台中地院審理時,李女與江男坦承出遊7次,但每次雙方都還帶著各自的2名小孩,6人同坐一車出遊,又雖然5月10日當晚徵信社前來摩鐵抓姦時房內僅有他們2人,但他們沒有發生性行為,這部分徵信社人員有進房蒐證應該很清楚。
法官審酌,李女已婚卻與江男獨自出遊,在摩鐵時2人還共處一室,這行為明顯已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足以讓李夫身心煎熬,因此判定2人侵害李夫配偶權明確,雙方應連帶賠償李夫30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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