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男找兒子的14歲女友合作仙人跳,不料在摩鐵時卻克制不住己慾硬上少女,遭法院判刑3年8月。(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徐愷昕/桃園報導
楊姓男子向兒子的14歲女友樂樂(化名)提議合作仙人跳綽號「阿泉」的友人,稱一旦事成將會分紅3萬元,想賺錢的樂樂不疑有他答應邀請。不料赴約當日,樂樂在旅館內見到的不是阿泉而是楊男!楊男當場對樂樂伸出狼爪性侵得逞。法院審理時痛批楊男惡行,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8月徒刑。仍可上訴。
據判決,由於楊男13歲的兒子經常帶14歲的女友樂樂返家,2人因此認識。但楊男明知樂樂還在念國中,2015年11月時竟大膽提議找樂樂合作仙人跳,要求她與1名綽號「阿泉」的男子到摩鐵開房,一但事成,將會替她向阿泉索討3萬元遮羞費。
樂樂不疑有他答應合作,當晚由楊男載至桃園市大溪區一摩鐵赴約,準備與阿泉性交。不料一進到房間,楊男就一把將樂樂推倒在床,開始伸狼爪摸她胸部,儘管樂樂不斷掙扎反抗,楊男仍不善罷休,最終強行脫褲硬上得逞。樂樂脫困後立馬到附近警局報案,並在家人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同時對楊男提告。
法院審理時,楊男坦承犯行。法官在勘驗摩鐵提供的監視器畫面及住房紀錄後,認定楊男犯行明確,審酌他竟為了滿足己慾,對未成年少女伸出狼爪,造成樂樂身心難以抹滅的創傷,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8月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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