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女懷疑男友劈腿,凌晨持水果刀刺殺男友險死,犯後還無悔意。(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孫于珊/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鄭姓女子因懷疑男友劈腿,竟凌晨持水果刀到男友住處行刺!手臂、胸腹、肝臟等部位都中刀,當場鮮血狂流;此外,鄭女還用男友的臉書發文稱「不是什麼女人你都惹得起的」、「沒死算你命大,死了算你活該」等語。高雄地院依殺人未遂及強制罪判處鄭女有期徒刑7年10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8年9月1日晚間,鄭女與男友在西子灣約會時,因懷疑男友另結新歡而發生口角,兩人不歡而散,而後鄭女心有不甘,9月2日凌晨1 時許,便帶著水果刀找男友見面,鄭女一看到男友即朝其胸腹部及左手臂刺殺2刀,致對方受有胸部穿刺傷併左心室撕裂傷及心包膜填塞、橫膈膜穿刺傷併肝臟撕裂傷及左下臂5公分撕裂傷等傷害,所幸員警到場處理並將他緊急送醫救治後才倖免於難。另外,鄭女為了查看男友的交友狀況,還在男友逃跑求救途中與他拉扯並搶走男友的行動電話。
然而鄭女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她當時為了不再讓男友跟別的女子通電話,才拿出水果刀想嚇嚇他,結果因男友過來搶刀子,所以在拉扯過程中,刺到男友,強調她並沒有要殺男友的意思。
▲醋女用男友帳號在臉書PO文。(圖/翻攝自臉書)
不過合議庭查出,鄭女行凶後,不僅用搶來的男友手機撥電話給一名女性友人嗆:「我已捅了XXX2刀,要讓他死」等語,還使用男友的臉書帳號留言:「要為自己的事付出你的代價,讓你知道不是什麼女人你都惹得起的。讓你知道花心的代價是什麼,沒死算你命大,死了算你活該」。
因此合議庭認為,鄭女當時持水果刀朝男友刺殺的胸腹部位是人體極為重要的器官,致對方生死僅在一線之間,可見下手極重!且未因此停手,反將刀刃抽出,還未積極為男友尋求救護,犯後也沒感到任何愧疚或後悔,但考量鄭女已賠償20萬元達成和解,因此依殺人未遂罪判7年半徒刑,強制罪判8月,合併執行為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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