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潞.以用遭時力開除後,雖加入台灣維新黨參選立委,但仍為「程序正義」提確認黨籍訴訟。(圖,資料照/記者羅志華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前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因助理涉利用職務申請綠能補助,違反利益迴避原則,遭時代力量開除黨籍,她不服提告確認黨籍存在,開庭時落淚痛訴自己淪為政治鬥爭下的犧牲品,還因本案在部落被說閒話。如今她改入台灣維新黨參選2020立委,但仍堅持為程序正義「告到底」。不過,北院12月18日判高潞.以用敗訴,可上訴。
時代力量律師主張,依《政黨法》,政黨應有處分黨員的自主權,對高潞.以用被開除後提告,還吐槽「我開個社團,總能決定讓誰參加吧?」不料高潞.以用11月21日代表台灣維新黨參選立委後,仍堅持訴訟,更讓律師傻眼表示,「爭執的黨籍問題已經沒了,不知高潞.以用還要告甚麼,而且時代力量也禁止雙重黨籍。」
高潞.以用認為,時代力量無視她3年來為原住民做出的貢獻,在未盡調查責任下,短短48小時內就將她開除,堅持訴訟是為確認時代力量開除她黨籍的決議無效,即使她後續加入台灣維新黨,也不影響前面的爭議。
法官認為,依時代力量黨章,「加入其他政黨者,當然喪失黨籍」,既然高潞.以用已加入台灣維新黨,自然沒理由再確認黨籍存在,而且法律中確認存在的訴訟,皆以「現在」為主,高潞.以用為11月21日以前的黨籍堅持訴訟,並沒有法律根據,判高潞.以用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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